揮發分測定國标方法
揮發分測定
國标方法提要,稱取一定量的空氣幹燥煤樣,放在帶蓋的瓷坩埚中,在(900±10)℃的溫度下,隔絕空氣加熱7min,以減少的質量占煤樣質量的百分數,減去該煤樣的水分含量作為煤樣的揮發份,
1.在預先于900℃溫度下灼燒至質量恒定的帶蓋瓷坩埚,稱取粒度小于0.2mm的空氣幹燥煤樣(1±0.01)g,(稱準至0.0002g),然後輕輕振動坩埚,使煤樣攤平,蓋上蓋,放在坩埚架上.
2.開機,複位時,先按“确認”鍵進入功能選擇界面,然後“▲”或“▼▼”鍵選擇“揮發分”功能,再按“确認”鍵啟動試驗.
3.自動進入“進程0”:升溫至920℃,音響提示。
4.自動進入“進程1”保持920爐溫,等待試驗。
5.開始試驗,順利針旋轉煙鹵開關手柄到底,隔絕空氣.然後打開爐門,迅速将放有坩埚的架子送入恒溫區,爐溫低于890℃立即關上爐門,按“▲”鍵,進入“進程2”在3min内,爐溫恢複到(900±10)℃,3min時間到,音響提示.(如果在3min内,爐溫沒有恢複到(900±10) ℃,此試驗作廢。)
6.自動進入“進程3”:保持爐溫(900±10)℃,從按鍵準确加熱7min,加熱時間包括溫度恢複時間在内,試驗完成,音響提示,
7.打開爐門,從爐中取出坩埚架,放在空氣中冷卻5min左右,移入幹燥器中冷卻至室溫(約30min)後稱量。
8.分析結果的計算:
空氣幹燥煤樣的揮發分按式(2)計算:
Vad= ×100-Mad…………(2)
式中:
Vad —空氣幹燥煤樣的揮發分率,單位為百分數(%) M — 空氣幹燥煤樣的質量,單位為克(g)
m1—煤樣加熱後減少的質量,單位為克(g)
Mad—空氣中幹燥煤樣的水分,單位為百分數(%)
國标方法提要,稱取一定量的空氣幹燥煤樣,放在帶蓋的瓷坩埚中,在(900±10)℃的溫度下,隔絕空氣加熱7min,以減少的質量占煤樣質量的百分數,減去該煤樣的水分含量作為煤樣的揮發份,
1.在預先于900℃溫度下灼燒至質量恒定的帶蓋瓷坩埚,稱取粒度小于0.2mm的空氣幹燥煤樣(1±0.01)g,(稱準至0.0002g),然後輕輕振動坩埚,使煤樣攤平,蓋上蓋,放在坩埚架上.
2.開機,複位時,先按“确認”鍵進入功能選擇界面,然後“▲”或“▼▼”鍵選擇“揮發分”功能,再按“确認”鍵啟動試驗.
3.自動進入“進程0”:升溫至920℃,音響提示。
4.自動進入“進程1”保持920爐溫,等待試驗。
5.開始試驗,順利針旋轉煙鹵開關手柄到底,隔絕空氣.然後打開爐門,迅速将放有坩埚的架子送入恒溫區,爐溫低于890℃立即關上爐門,按“▲”鍵,進入“進程2”在3min内,爐溫恢複到(900±10)℃,3min時間到,音響提示.(如果在3min内,爐溫沒有恢複到(900±10) ℃,此試驗作廢。)
6.自動進入“進程3”:保持爐溫(900±10)℃,從按鍵準确加熱7min,加熱時間包括溫度恢複時間在内,試驗完成,音響提示,
7.打開爐門,從爐中取出坩埚架,放在空氣中冷卻5min左右,移入幹燥器中冷卻至室溫(約30min)後稱量。
8.分析結果的計算:
空氣幹燥煤樣的揮發分按式(2)計算:
Vad= ×100-Mad…………(2)
式中:
Vad —空氣幹燥煤樣的揮發分率,單位為百分數(%) M — 空氣幹燥煤樣的質量,單位為克(g)
m1—煤樣加熱後減少的質量,單位為克(g)
Mad—空氣中幹燥煤樣的水分,單位為百分數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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